信息处理与控制工程系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1-13浏览次数: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系学生党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作用,制定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办法。
第二条 非党积极分子的确立,党员发展和转正必须依据党章规定。
第三条 学生党员应坚持正确的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在学习、生活和纪律等各方面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条 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实行加减分制,基本分为零分。
第五条 组织生活
(一) 学生党员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党组织生活会)的每次得3分,能积极讨论并发言者再加1分,请假一次扣0.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缺勤一次扣2分,可扣为负分。
(二) 能积极参加党内各项组织活动的每次得2分,缺勤一次扣1分。
(三) 在党组织生活学习结束后能按规定积极及时递交思想汇报者加2分,反之扣2分,可扣为负分。
第六条 模范作用
(一) 学生党员应服从分工,积极配合各项工作,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工或不认真完成任务每次扣2分,可扣为负分。
(二) 学生党员要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为集体服务,缺勤一次扣2分,可扣为负分。
(三) 学生党员要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能积极参加社团、院、系活动并获得奖励者,根据名次高低分别得4~2分,参加活动但没有获奖励者得1分,尚未参加者不得分。
(四) 学生党员参加暑期实践活动者得3分,同时有调查报告获奖或被评为院先进个人者得4分。
(五) 学生党员能积极上进并能勇于和不良行为作斗争者得2分,发现不良行为隐瞒不报者扣2分。
(六) 学生党员能积极主动带头上早操、晚自习者,月总评得5分,缺勤一次扣1分,可扣为负分。
第七条 专业学习
(一) 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旷课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可扣为负分。
(二) 学生党员在期末考试中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者扣2分,超过一门可累计扣分。
(三) 学生党员在学年综合考评中获国家、学院奖学金者,根据等级不同分别得5~2分,尚未获得者不得分。
第八条 生活作风
(一) 学生党员带动宿舍成员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党员宿舍卫生差,不叠被子和物品摆放零乱的每次扣1分,可扣为负分。
(二) 学生党员在校内酗酒的每次扣2分,参与赌博的每次扣3分,参与打架斗殴的每次扣3分。
第九 条 备注
(一) 本办法中的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可参照党员考核办法进行。
(三) 学生党员考核由系组织部量化考核,由学生党支部书记监督考核。
(四) 对于表现差的非党积极分子不予推荐入党,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不遵守党章或有不良行为发生的延期转正。
200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