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处理与控制工程系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1-08浏览次数: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系学生党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作用,制定学生党员管理考
核办法。
第二条 非党积极分子的确立,党员发展和转正必须依据党章规定。
第三条 学生党员应坚持正确的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在学习、生活和纪律等各方面要发挥模范带
头作用。
第四条 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实行加减分制,基本分为零分。
第五条 组织生活
(一) 学生党员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党生活)的得3分,能积极发言讨论者得4分,请假一次扣
0.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缺勤一次扣2分,可扣为负分。
(二) 学生党员每学期接受过一次以上的党课教育者得2分,否则不得分。
(三) 能积极参加党内各项组织活动的每次得2分,缺勤一次扣1分。
第六条 模范作用
(一) 学生党员应服从分工,积极配合各项工作,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工或不认真完成任务每次
扣2分,可扣为负分。
(二) 学生党员要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为集体服务,缺勤一次扣2分,可扣为负分。
(三) 学生党员要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能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者得3分,参加社团但没有活动者得扣
2分,尚未参加者不得分。
(四) 学生党员参加暑期实践活动者得3分,同时有调查报告获奖或被评为院先进个人者得4分。
(五) 学生党员能积极上进并能勇于和不良行为作斗争者得2分,发现不良行为隐瞒不报者扣2
分。
第七条 专业学习
(一) 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旷课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可扣为负分。
(二) 学生党员在期末考试中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者扣2分,超过一门可累计扣分。
第八条 生活作风
(一) 学生党员带动宿舍成员保持宿舍卫生清结,党员宿舍卫生差,不叠被子和物品摆放零乱的
每次扣1分,可扣为负分。
(二) 学生党员在校内酗酒的每次扣2分,参与赌博的每次扣3分,参与打架斗殴的每次扣3分。
第九条 备注
(一) 本办法中的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 非党积极分子的考核可参照党员考核办法进行。
(三) 学生党员考核由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负责。
(四) 对于表现差的非党积极分子不予推荐入党,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不遵守党章或有不良行为
发生的延期转正。